山东临清:助丧子贫困家庭获4万元司法救助金

  正义网聊城3月31日电(记者匡雪 通讯员高海燕)3月25日,山东省临清市检察院检察长杨青一行4人赶赴临清市唐元镇林潘寨村洪某某家中,将4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亲自送到其手中。“谢谢检察机关,感谢你们给我们送来了‘及时雨’。”洪某某用颤抖的双手接过救助金,热泪盈眶地说。

  2017年11月16日,洪某某的儿子,因帮哥哥、嫂子驱赶酒后闯进家中的犯罪嫌疑人汪某某,发生打斗,在打斗中,被害身亡。洪某某的儿子被害后,被告人仅垫付丧葬费后再无力赔偿。洪某某的母亲今年已经84岁了,自己膝下还有三个未成年的子孙,儿子过世后,正遇上了疫情突发,儿媳无法外出打工,一家人的生活陷入了困境。

  该院在充分了解到上述情况后,迅速启动司法救助机制,为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4万元,并在第一时间发放到申请人手中。“疫情期间,我们特别注重发挥司法人文关怀,依法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这起救助是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的一个典型案例。”该院第五检察部主任贾红军说。

  据该院检察长杨青介绍:“实践中,因遭遇刑事案件导致被害人及其父母、子女等被赡养人出现生活困难的案例时有发生,对于这些困境中的被害人及家属,我们积极为他们申请司法救助资金可以为被害人及家属解决一定的经济困难,为受到打击甚至面临破碎的家庭送去温暖。”近年来,该院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发挥司法人文关怀,依法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加强对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和救济,实现了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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